提取类

当前位置: 首页 > 办事指南 > 提取类

患重大疾病提取住房公积金

2026-04-16

一、办理条件

缴存人本人及配偶、父母及子女因病就医达到南京市职工和居民大病保险支付标准,即参保人员医疗费用明细证明中大病保险项目存在支付金额的,可以申请提取。

二、办理要件

1.参保人员医疗费用明细证明(当年或上一年度);

2.身份证件;

3.与缴存人关系证明(本人提取的无需提供);

4.缴存人本人银行卡。

三、办理方式

缴存人携带办理要件到缴存银行服务网点申请提取,经分中心审核成功后,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账至职工本人银行卡,不受次数限制。

四、提取额度

患者本人、配偶、父母及子女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患者年度医疗费用中个人负担部分。

五、办理时限

手续齐全的情况下,在一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需要查证材料的,在三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