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概况
2025-03-27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通知》精神,南京于2002年成立了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作为南京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决策机构。目前,管委会已召开43次全体会议,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审议通过了众多重大管理政策,并向社会公布执行。管委会现有委员22名,现任主任委员为市政府副市长李晖。办公室设在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职责:
(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和调整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管理措施,并监督实施;
(二)根据本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拟订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缴存比例;
(三)确定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
(五)审议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
(六)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