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 “一件事”办事指南
2026-08-06
一、服务对象
本省范围内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购房人。
二、服务方式
(一)线上渠道
申请人登录江苏政务服务网或“苏服办”APP,进入“高效办成一件事”服务专区中“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模块,根据系统提示进行办理。
(二)线下渠道
承办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银行网点住房公积金贷款“一件事” 专窗(专区)。
三、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所购自住住房为南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产权权属清晰、无交易限制条件;
(二)申请人具备明确的付款方式;
(三)申请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具有合法的有效身份证件;
(四)申请人信用良好,具有稳定合法的经济收入来源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五)符合南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房地产交易税费申报、不动产转移和抵押登记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
四、业务流程
借款申请人通过“一件事”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主要涉及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借款合同面签、不动产转移登记申请(或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申请)、不动产抵押登记申请(或预购商品房抵押预告登记申请)等事项。
1.受理
经智能引导、资格检验、在线填表、人脸核验申报后,符合办理条件、提交材料齐全的,即时受理。
2.审核、制证
公积金中心、住建、不动产、税务等部门对申办材料进行审核,根据审查结果作出审批服务决定,出具《房屋交易合同》《借款合同》《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契税发票》等材料证书。
3.结果送达
实物材料通过EMS邮寄送达或至相关业务部门办事网点现场领取;
电子证照材料登录江苏政务服务网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或“苏服办”app获取。
五、业务办理
购房人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后,可以通过线上或线下渠道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一)线上渠道(移动端或PC端)
1.申请人登录江苏政务服务网或“苏服办”APP,进入“高效办成一件事”服务专区中“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模块。
2.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按照页面提示,逐项录入。录入时应确保录入信息准确、有效。.
3.办理银行应在承办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22家银行中选取。
4.录入提交后,应保持联系电话畅通,便于贷款承办银行联系。
(二)线下渠道
至承办银行服务网点。申请人可选择在银行工作人员指导下登录线上平台,办理购房贷款。亦可选择在窗口直接办理贷款,需要提供的材料:
⑴身份证明:本人、配偶身份证原件;户口簿、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原件、共有权人身份证原件等。
⑵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原件、离婚证原件、法院判决(调解)离婚文书原件、单身的在受委托银行亲笔签署的《单身声明书》等。
⑶购房合同:网签备案的购房合同(协议)原件。
⑷购房首付款发票、凭证。
⑸需要提供的其它申请材料(个性化材料)。
贷款所需的其它材料,如:
授权书、贷款申请文本、贷款合同、征信报告、设立还款账户等材料,均由承办银行提供,申请人确认签字。
六、业务办理进度查询
业务进度可登录江苏政务服务网或“苏服办”APP,进入“高效办成一件事”服务专区中“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模块查询。也可以登录“南京公积金APP”进行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