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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月还贷补充提取住房公积金

2026-04-16

一、办理条件

2026年4月16日前委托逐月还贷提取协议有效的缴存人,由缴存人本人提取。

二、办理要件

无。

三、办理方式

1.符合办理条件的缴存人通过南京公积金APP进行预约;

2.预约成功后,在预约日期通过南京公积金APP“逐月还贷补充提取”功能办理;

3.提交成功后,系统在三个工作日内将提取资金打入职工个人银行卡。

四、提取额度

提取金额不超过签约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与签约时月缴存额6倍的差额,且提取后住房公积金账户需保留当前有效协议签约时月缴存额6倍的余额。具体提取金额在办理时系统会自动提示。

五、办理时间

2026年5月7日至6月30日申请提取的需通过预约办理,2026年7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无需预约即可办理。

六、办理频次

符合提取条件的缴存人可以办理一次逐月还贷补充提取。

七、注意事项

如存在有效委托还贷协议,建议公积金账户或银行卡预留充足资金以保证贷款正常扣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