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检查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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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检查情况(高淳溧水).docx
2020-01-15
2019年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检查信息情况(溧水高淳)
执法主体名称 | 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检查类型 | 行政执法检查 |
检查内容 | 1.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设立个人账户,以及按期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关情况; 2.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关情况,是否存在逾期不缴或者少缴等违法行为。 |
检查依据 | 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
行政相对人名称及类型 | 溧水、高淳两区区属机关事业单位、镇(街)政府、社区(村)居委会等聘用人员,以及区内劳务公司劳务派遣人员。 |
检查结果 | 与溧水、高淳两区政府联合发文(详见附件),对两区208家单位开展了住房公积金建制缴存情况执法检查。截至2019年底,两区差额人数已由5143人缩减为3500余人。 |
检查决定 | 中心依法要求有关单位限期整改 |
检查日期 | 2019年7月-10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