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结果公示
2019-09-03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部署,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按照《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细则》(宁金管〔2017〕46号)的要求,我中心于今年7月至8月开展本年度“双随机、一公开”住房公积金检查工作。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对于单位设立后是否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和单位是否为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两项事项。中心通过在本市行政区域公积金缴存单位中按照不同行业、规模和区域等类别,随机抽取了100家作为被检查单位,均属非公企业。抽查方式以网络核查、书面通知、现场抽查等为主。检查结果通报如下:
经与社保缴纳人数比对核实,68家被检查单位汇缴人员无差额或基本无差额;32家被检查单位存在人员差额情况,中心已依法要求有关单位限期整改,同时做好后续监督检查。
二、对于职工是否符合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条件和职工是否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两项事项,对2018年度的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含购房类、还商贷类)、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及2019年度的其他类提取业务合规性进行核查。截止8月底核查情况如下:
(一)2018年发生的购房提取业务,中心通过购房信息批量比对及调阅部分电子档案的方式,对业务合规性抽样核查23254笔;
(二)2018年发生的柜面还商贷提取业务,中心通过商贷信息批量比对及查询商贷银行贷款分户及明细信息的方式,对业务合规性抽样核查14933笔;
(三)2018年发生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中心通过核查贷款档案资料,对业务合规性抽样核查9842笔;
(四)通过调阅电子档案实时核查2019年发生的租房提取等其他类提取业务5147笔。
在上述各类住房公积金业务合规性抽样核查中,暂未发现违规提取及违规贷款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