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随机、一公开

2021年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结果公示

2021-12-02

    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办法的通知》(宁政发〔2020〕20号)和《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细则》(宁金管〔2017〕46号)的有关要求,我中心将于2021年8月至11月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对于单位设立后是否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和单位是否为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两项事项。中心通过公积金综合业务系统,从本市各类企业中随机抽取了200家缴存单位作为被检查对象。抽查方式以系统比对、联系沟通、送达文书等为主。检查结果如下:

    经比对核实,186家被检查单位汇缴人员无差额或基本无差额;14家被检查单位存在人员差额情况,中心已依法要求有关单位限期整改,同时做好后续监督检查。

    二、对于职工是否符合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条件和职工是否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两项事项,对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含购房类、还商贷类)、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及2021年租房提取等其他提取业务合规性进行核查。截至2021年10月底核查情况如下:

    1、2020年8月至2021年7月年发生的购房提取业务,中心通过购房信息批量比对及调阅部分电子档案的方式,业务合规性核查93458笔;

    2、2020年度发生的柜面还商贷提取及逐月还商贷业务,中心通过商贷信息批量比对及查询商贷银行贷款分户及明细信息的方式,业务合规性核查59129笔;

    3、2020年度发生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中心通过核查贷款档案资料,对业务合规性抽样核查17277笔;

    4、通过调阅电子档案实时核查2021年发生的租房提取业务309566笔,其他类提取业务5776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