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住房公积金2025年年度报告
2026-03-31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南京住房公积金2025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22名委员,2025年召开2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审阅了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2024年全市住房公积金工作情况和2025年工作打算的报告;审议并投票表决了管委会成员调整建议、2024年住房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和2025年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安排建议、2024年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建议、南京住房公积金2024年年度报告、实施相关住房公积金政策和优化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贷后风险管控等事项。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南京市政府直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提取、使用和核算。目前,共设10个内设处室和8个分中心,另有省级机关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尚未属地移交南京管理。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共有从业人员249人,其中,在编146人,非在编103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25年,新开户单位17,496家,净增单位2,579家;新开户人数26.22万人;实缴单位105,603家,实缴人数299.39万人,缴存额771.34亿元,分别同比增长2.50%、-0.71%、5.92%。2025年末,缴存总额7,236.40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1.93%;缴存余额2,229.95亿元,同比增长9.05%。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9家。
(二)提取:2025年,170.66万名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586.37亿元,同比增长1.56%;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76.02%,比上年减少3.26个百分点。2025年末,提取总额5,006.45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3.27%。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单缴存人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80万元,双缴存人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100万元。
2025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3.96万笔265.41亿元,同比增长20.27%。其中,南京中心本级发放个人住房贷款3.61万笔238.94亿元,省级机关分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35万笔26.14亿元,江苏省监狱管理局管理部发放个人住房贷款49笔0.33亿元。
2025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225.99亿元。其中,南京中心本级202.90亿元,省级机关分中心22.33亿元,江苏省监狱管理局管理部0.76亿元。
2025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01.15万笔3,912.87亿元,贷款余额1,845.04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4.08%、7.28%、2.18%。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82.74%,比上年末减少5.55个百分点。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22家。
2.异地贷款:2025年,发放异地贷款1,012笔77,301.90万元。截至2025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121,713.00万元,异地贷款余额104,615.30万元。
3.公转商贴息贷款:2025年未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截至2025年末,累计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28,213笔1,172,199万元,累计贴息28,501.09万元。
(四)购买国债:2025年未购买国债,国债余额为零。
(五)资金存储:2025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422.29亿元。其中,活期0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164.14亿元,1年以上定期193.88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64.27亿元。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25年,业务收入598,332.23万元,同比下降2.05%,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其中,南京中心本级521,507.39万元,省级机关分中心73,974.84万元,江苏省监狱管理局管理部2,850.00万元;存款利息72,001.92万元,同比增长46.43%,委托贷款利息526,284.12万元,同比下降6.30%,国债利息0.00万元,其他46.19万元。
(二)业务支出:2025年,业务支出358,435.83万元,同比增长5.30%,主要原因是缴存余额增加导致缴存职工利息支出增加。其中,南京中心本级303,522.78万元,省级机关分中心52,065.73万元,江苏省监狱管理局管理部2,847.32万元。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322,655.15万元,同比增长8.23%。归集手续费13,741.26万元,同比下降27.64%,委托贷款手续费20,508.66万元,同比下降7.60%,其他1,530.76万元。
(三)增值收益:2025年,增值收益239,896.40万元,同比下降11.31%。其中,南京中心本级217,984.61万元,省级机关分中心21,909.11万元,江苏省监狱管理局管理部2.68万元。
(四)增值收益分配:2025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8,312.78万元,提取管理费用9,065.00万元,提取城市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22,518.62万元。
2025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28,885.99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312,250.50万元。其中,南京中心本级上缴281,827.93万元,省级机关分中心上缴29,671.24万元,江苏省监狱管理局管理部上缴751.33万元。
2025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253,256.71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358,219.65万元。其中,南京中心本级提取1,012,755.73万元,省级机关分中心提取329,200.48万元,江苏省监狱管理局管理部提取16,263.44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25年,管理费用支出10,457.23万元,同比下降7.92%。其中,人员经费8,157.57万元,公用经费658.56万元,专项经费1,641.10万元。南京中心本级管理费用支出8,806.57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7,221.30万元、569.39万元、1,015.88万元;省级机关分中心管理费用支出1,605.28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936.27万元、61.29万元、607.72万元;江苏省监狱管理局管理部管理费用支出45.38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0.00万元、27.88万元、17.50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2025年末,个人住房贷款不良贷款余额61,481.68万元,不良率0.33%。其中,南京中心本级0.36%,省级机关分中心0.22%,江苏省监狱管理局管理部0%。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253,256.71万元,未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缴存人中,企业单位占84.38%,非企业单位占15.13%,灵活就业人员占0.49%。新开户缴存人中,企业单位占92.54%,非企业单位占6.94%,灵活就业人员占0.52%。
(二)提取业务
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11.96%,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56.59%,租赁住房占13.81%,离休和退休提取占13.2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0.39%,出境定居占0.04%,其他占3.99%。
(三)贷款业务
2025年,支持缴存人购建房405.91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18.40%,比上年末增加1.09个百分点。
发放贷款笔数中,购买新建住房占26.19%(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0.20%),购买二手房占73.81%,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0%,其他占0%。
发放贷款笔数中,单缴存人申请贷款占68.37%,双缴存人申请贷款占31.63%,三人及以上缴存人共同申请贷款占0%。
借款人中,30岁(含)以下占37.91%,30岁-40岁(含)占42.08%,40岁-50岁(含)占16.75%,50岁以上占3.26%;购买首套住房申请贷款占94.24%,购买二套及以上申请贷款占5.76%。
(四)住房贡献率
2025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97.02%,比上年增加4.21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租购并举,丰富使用范围支持住房需求
持续开展“住房公积金按月直付房租”项目,有序扩大签约企业范围,加大力度满足新市民、青年人等无房职工租房需求。截至2025年底,按月直付房租业务已覆盖全市43个租赁项目、3万余套房源。
南京中心本级2025年共办理租房提取96.23万人次,76.92亿元。支付购房首付款11,704笔,19.89亿元。自住住房加装电梯提取36笔,171.78万元。多子女家庭购房贷款3,617笔,29.51亿元。
(二)用好政策“工具箱”,以精准供给放大“政策红利”
1.支持代际互助,扩大支付购房首付款范围。在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基础上,进一步升级为住房公积金“全家桶”政策,将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范围,扩大至购房人的父母和子女,支持购房人通过家庭互助拓宽购房资金来源。“全家桶”政策发布以来,南京中心本级已累计办理660笔,1.92亿元。省级机关分中心累计办理75笔,0.32亿元。
2.加强区域联动,拓展异地贷款范围。在南京都市圈住房公积金同城化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将异地贷款范围拓展至江苏全省,实现苏皖17城“互认互贷互提”。
3.提振住房消费,提高单人贷款最高额度。公积金单人贷款最高额度由50万元提高至80万元,多子女家庭单人成员或参与“以旧换新”活动的单缴存人最高额度可上浮20%,并可在购买新建绿色或改善型住房时进一步叠加上浮20%,最高可贷额度达116万元/人。
4.调整缴存基数,缴存规模稳步提升。2025年度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确定为职工个人2024年月平均工资,最高不超过市统计局公布的南京市2024年在岗月平均工资的3倍(41,400元),最低不低于南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2,490元),调整后的缴存基数自2025年7月1日起执行。
5.下调贷款利率,释放政策低息红利。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自2025年5月8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1%和2.6%;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不低于2.525%和3.075%。
(三)标准化引领,多渠道提升为民服务水平
全力打造多渠道服务场景。全年接听“12329”服务热线64.72万个,服务渠道实时互动交流42.10万条,在线留言回复1583条。办结“12345”政务热线工单9877件。“南京公积金”微信公众号访问82.94万次,“南京公积金”APP访问498.91万次。网上营业厅访问量241.58万次,短信推送6569.67万条。线上缴存业务108.74万笔,线上提取业务141.52万笔。
(四)数智化转型,提升技术系统支撑力度
1.数据治理取得新成效。截至目前,完成核心数据资产盘点,形成应用业务、业务资源、数据资源明细三类核心数据台账,数据质量提升工作成效显著。
2.夯实数据标准底座。依据数据盘点结果与住建部最新基础数据标准,编制完成基础数据、标签数据、指标数据标准初稿,初步构建数据安全分级分类框架,为数智化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提供规范支撑。
3.拓宽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省内率先完成“企业迁移登记一件事”“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购房一件事”“公民身后一件事”等“一件事”系统开发。截至2025年底,已实现12项“一件事”业务上线,累计办理各类事项2.8万余件。全年线上办理跨省通办业务11.75万笔,线下代收代办和两地联办的方式办理跨省通办业务4485笔,有效提升政务协同服务能力。
(五)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职工所获荣誉情况
南京中心经中央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领导小组复查,继续保持“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自2011年受表彰以来连续五届蝉联该荣誉;南京中心办公室被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评为南京市“推动高质量发展,争当示范引领”先进集体。
南京中心1名干部被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评为“惠民公积金、服务暖人心”全国住房公积金服务提升三年行动2024年度表现突出个人;南京中心1名干部被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评为南京市劳动模范。
(六)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相关法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情况
2025年对289家单位不缴或少缴住房公积金违规行为,向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1.对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南京某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南京某营销顾问有限公司、南京某电子有限公司等179家单位,法院已执行完毕。
2.对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北京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南京某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南京某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等110家单位,法院仍在执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