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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来,中心行政执法“零失误”“零败诉”

2019-05-14

  2015年中心成立稽查支队以来,不断加大行政执法力度,截至目前,累计受理立案359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参加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案件32件。四年来,中心行政执法、行政诉讼保持“零失误”和“零败诉”。 

  加强案件分析研讨,确保执法“零失误” 

  面对疑难复杂或执行困难的案件时,如单位与投诉者之间劳资矛盾,涉及劳动关系认定、追诉期限、补缴金额测算依据与审核确认等问题,或进城务工人员、劳务派遣人员住房公积金缴纳起始时间认定问题等,中心主动与市司法局、市区法院、中心法律顾问等开展多场专题研讨,以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为依据,多方求证论证,不断推敲细节,依法依规认定相关问题执行标准,不断提高执法人员案件处理能力,确保行政执法 零失误 

  严格执法程序,确保行政诉讼“零败诉” 

  中心严格按照《南京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管理办法》和执法程序,严格把控每一个执法环节、时间节点以及执法步骤,利用信息化操作实现全程监控。同时,注重案件证据材料收集,规范执法文书制定,采取说理式的表述方式,明确执法依据,告知当事人相关权利与义务等,使每一笔案件经得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考验。例如,在处理江苏某生物有机肥有限公司、某(电子)南京有限公司不缴或少缴住房公积金案件时,被投诉单位对中心依法作出的行政决定不服,分别向南京铁路运输法院申请行政诉讼和向南京中级法院提起上诉。因中心对单位的违法行为事实认定清楚,适用法律准确,程序合法,审理法院均驳回了其诉讼请求。 

  认真学习研究,不断提高执法水平 

  多年来,中心执法人员认真研究法院出具的行政判决书,学习其审理程序、逻辑性表述、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条款引用、所有证据采用情况等,做到学以致用、融会贯通。同时,加强对典型案例的研判,注重对行政诉讼、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案件的整理分析,不断增强行政执法经验的积累,编制了中心执法工作规范流程和执法文书模板,有效的避免了细节差错,行政执法的规范性得到进一步提高。